(2020)云0122执1313号评估报告
2023-01-09 14:13:42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云0122执1313号
袁海钢:
我院受理的案号为(2020)云0122执1313号申请人严议发与被执行人袁海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联系你,通过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云0122执1313号案件中昆明帮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昆明帮克房评(2022)报字第2040号评估报告一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
昆明帮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昆明帮克房评(2022)报字第2040号评估报告自送达之日起,有5天的异议期,逾期即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晋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二0二三年一月九日
承办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王然
联系方式:0871-6789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