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0115民初1420号开庭公告
2024-05-11 16:47:12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晋宁区龙兴臻旺蔬菜加工经营部:
本院受理原告尚琴诉被告晋宁区龙兴臻旺蔬菜加工经营部、龙武成买卖合同纠纷(2024)云0115民初142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一份、应诉通知书一份、举证通知书一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一份、开庭传票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法庭1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昆阳法庭:鹿俊)
邮编:650600 电话:0871-6789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