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0115民初1261开庭公告
2024-05-22 14:50:24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丽:
本院受理原告昆明市晋宁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诉被告张丽信用卡纠纷一案(案号2024云0115民初126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法庭3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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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庭 唐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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