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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评估公告2025云0115执恢112号(杨振武)

2025-06-04 09:10:57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告

2025)云0115执恢112号

 

杨振武

我院受理的案号为(2025)云0115执恢112号申请人云南苍龙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云南长江云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昆明长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杨振武、徐艳波、王明仙、杨朔、云南雷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联系你,通过其他方式也无法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云0115执恢112号案件中根据云南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云中宝房评(2025)第ZBS030号评估报告一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15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云南中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出的云中宝房评(2025)第ZBS030号评估报告一份自送达之日起,有5天的异议期,逾期即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晋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0二五年六月四日

 

 

承办人: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李昀昊

联系方式:0871-67893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