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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云0115民初542号民事判决书及判后告知书公告

2024-05-16 15:04:37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被告王艳珍

本院受理原告何春华与被告王艳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115民初542民事判决书及判后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判后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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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庭   刘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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