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0115民初567号民事判决书及判后告知书公告
2024-05-14 15:08:45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公 告
被告陕西瑞晟佳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陕西瑞晟佳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奥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瑞晟佳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陕西瑞晟佳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云0115民初567号民事判决书及判后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判后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审判庭 薛彦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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