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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云0155执恢211号李流水裁定公告

2024-10-29 11:31:29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李流水

本院受理原告黄少智、黄少勇李流水、辜应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15执恢211号执行裁定书,我院已经依法拍卖你方(共有权人:方靖所有的位于沾益县望海新区玉林山水(三期)100幢1层1室房产,以385153元价格成交,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十月二十九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承办人:柴山锦 6789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