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云0155执恢211号李流水裁定公告
2024-10-29 11:31:29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李流水:
本院受理原告黄少智、黄少勇诉李流水、辜应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云0115执恢211号执行裁定书,我院已经依法拍卖你方(共有权人:方靖)所有的位于沾益县望海新区玉林山水(三期)100幢1层1室房产,以385153元价格成交,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月月二十九日
地址: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承办人:柴山锦 67893000